1. 脚手架搭设标准: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拖牢,支撑挺直,通畅平坦,安全设施齐全、牢固。
2. 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必须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3. 脚手架架设工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要求的条件,经培训考核,取得“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4.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严格的脚手架分阶段验收制度和专人维修保养制度,基础未经验收不得搭设脚手架,分阶段搭设的脚手架,实行分阶段验收,验收记录应存档。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要按违章指挥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5. 架子工必须熟悉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 脚手架的地基必须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脚手架一经搭设,其地基即不准随意开挖。
7. 脚手架每平方米的施工荷载:砌筑脚手架不超过270kg,只允许在两步脚手架上同时堆物;粉刷脚手架不超过200kg,只允许在三步脚手架上同时施工。脚手架上不准超载,垃圾杂物必须经常清理。
8. 严禁在脚手架上接缆风绳和设置起重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置运料滑糟及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的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9. 脚手架的杆件、扣件、竹篾和拉墙铅丝等严禁随意拆除,违者从严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