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脚手架坍塌操作措施
1.搭设多层及高层建筑运用的脚手架,均应编制专项施工技能计划;高度在50m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等还应进行专门结构规划与核算(承载力、强度、稳定性等核算)。
2.搭、拆脚手架的操作人员有必要通过专门训练,持证上岗。
3.搭设脚手架的资料、扣件及定型构配件,均应契合国家规则的质量规范。运用前应经检查查验,不契合要求的禁绝运用。
4.脚手架结构有必要按国家规则的规范和规划计划要求进行搭设。按规则设置剪刀撑和与建筑物进行拉结,保持架体的允许笔直度及其全体稳定性;并按规则绑设防护栏杆、立网、兜网等防护设备,架板铺设紧密,禁绝有探头板及空地板。
5.脚手架搭设应分段进行检查查验,保证契合质量安全要求,施工期间还应定时与不定时(特别是在劲风、雨雪后)组织进行检查,严格树立脚手架运用管理制度。
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设备完成初验合格后要经专门检测部分查验,发给运用证才准运用。
7.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有必要有安全可靠的提高设备和防掉落、防外倾及同步预警监控等安全设备,其型钢结构的笔直支承主结构及水平支承结构有必要采纳焊接或螺栓衔接,不得采用扣件与钢管衔接。升降架体时要统一指挥,加强巡视,严防挂撞、阻力、冲击、架体歪斜晃动。如呈现险情应立即停机排查。
8.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宜双排搭设,立杆接头断面错开一个步距,根部置于长垫板上或支座上,按规则绑扫地杆。支撑立杆的地上应平整夯实,避免因地基下沉立杆呈现悬空现象。
9.悬挑式脚手架底层部位的挑梁应运用型钢,用强度满足要求的埋置卡环将挑梁结实固定支设于梁面或楼板上,并依据搭设架体高度,按规划要求运用斜拉钢丝绳作部分卸荷设备。
10.吊篮脚手架应运用定型结构式吊篮架,吊篮构件应选用型钢或其他合适的金属结构资料制作,其结构应具有满足的强度和刚度;升降吊篮应运用有操控升降制动设备和防倾覆设备的合格提高设备;操作人员均有必要通过训练,持证上岗。
相关于一般的移动脚手架,门式脚手架的检验及撤除作业相对要杂乱些。通常在脚手架搭设结束或分段搭设结束后,就需要对脚手架的质量及装置进行检查,只有经检验合格的脚手架才可投入运用,这样才能确保在运用中的安全。而关于不同高度的脚手架,检验方法也有所不同。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脚手架,由施工单位进行检查检验。而高度大于20m的脚手架,由工程处技能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及有关的技能安全人员进行检查检验。
在施工结束后,若不再需要脚手架,可对其进行撤除作业。在撤除脚手架前,应铲除脚手架上的资料,如东西、杂物等。撤除脚手架时,应设置戒备区,建立戒备标志,并由专人负责戒备。当然,关于脚手架的撤除都需恪守后装先拆的原则:
(1)从跨边起先拆顶部扶手与栏杆柱,然后拆脚手板(或水平架)与扶梯段,再卸下水平杆加固杆和剪刀撑。
(2)自顶层跨边开端拆开穿插支撑,同步拆下顶撑连墙杆与顶层门架。
(3)持续相下同步撤除第二步门架与配件。脚手架的自由悬臂高度不得超越三步,不然应加设暂时拉结。
(4)连续同步往下拆开。关于连墙杆、长水平杆、剪刀撑,必须在脚手架拆开到相关跨门架后,方可撤除。
(5)撤除扫地杆、底层门架及封口杆。
(6)撤除基座,运走垫板和垫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