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安全要求
(1) 搭设高层脚手架,所选用的各种资料均需契合质量要求。
(2) 高层脚手架基础有必要牢固,搭设前经核算,满意载荷要求,并按施工标准搭设,做好排水办法。
(3) 脚手架搭设技能要求应契合有关标准规则。
(4) 有必要高度重视各种构造办法:剪刀撑、拉结点等均应按要求设置。
(5) 水平关闭:应从第一步起,每隔一步或二步,满铺脚手板或脚手笆,脚手板沿长向铺设,接头应堆叠搁置在小横杆上,禁止出现空头板。并在里立杆与墙面之间每隔四步铺设统长安全底笆。
(6) 垂直关闭:从第二步至第五步,每步均需在外排立杆里侧设置1.00m高的防护样栏杆和挡脚板或设立网,防护杆(网)与立杆扣牢;第五步以上除设防护拦杆外,应悉数设安全笆或安全立网;在沿街或居民密集区,则应从第二步起,外侧悉数设安全笆或安全立网。
(7) 脚手架搭设应高于建筑物顶端或操作面1.5m以上,并加设围护。
(8) 搭设结束的脚手架上的钢管、扣件、脚手板和衔接点等不得随意撤除。施工中必要时,有必要经工地负责人赞同,并采纳有用办法,工序完成后,立即康复。
(9) 脚手架运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安排查看检验,检验合格并填写交验单后方可运用。在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业办理、查看和保修,并定时进行沉降调查,发现异常应及时采纳加固办法。
(10) 脚手架撤除时,应先查看与建筑物衔接情况,并将脚手架上的存留资料,杂物等铲除洁净,自上而下,按先装后拆,后装先拆的次序进行,撤除的资料应统一向下传递或吊运到地面,一步一清。禁绝选用踏步拆法,禁止向下投掷或用推(拉)倒的办法撤除。
(11) 搭拆脚手架,应设置戒备区,并派专人戒备。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恶劣气候,应中止脚手架搭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