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脚手架综合包括内容:
(a) 内、外墙砌筑脚手架(b) 外墙脚手架(c) 檐高20m以内的斜道和上料平台未包括内容(a) 高度在3.6m以上的天棚抹灰或安装脚手架(b) 基础深度超过2m(自设计室外地坪起)的混凝土运输脚手架(c) 电梯安装井道脚手架(d) 人行过道防护脚手架(e) 房屋加层脚手架,构筑物及附属工程脚手架以上以上综合脚手架未包括项目发生时,按单项脚手架规定另列项目计算2.a.综合脚手架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计量单位:平方米,具体计算规则参考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b. 3.满堂脚手架适用于天棚安装,高度在超过3.6m以上至5.2m以内的天棚抹灰或安装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在5.2m以上,另按增加层定额计算,如仅勾缝,刷浆或油漆时,按满堂脚手架定额乘系数0.2,满堂脚手架在同一操作地点进行多种操作时(不另行搭设 ),只能计算一次脚手架费用。 工程量:按天棚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所占面积,工作面高度为设计室内地面(楼面)至天棚底的高度;无天棚者至楼(屋面)标底,斜天棚(屋面)按平均高度计算;局部高度超过3.6m的天棚,按超过的面积计 算。
1、建筑物外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或女儿墙上表面)的砌筑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15m以上的或砌筑高度虽不足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的,均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2、建筑物内墙脚手架,凡设计室内地坪至顶板下表面(或山墙高度的1/2处)的砌筑高度在3.6m以下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超过3.6m以上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3、石砌墙体,凡砌筑高度超过1m以上时,按外脚手架计算。
5、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6、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柱、梁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7、围墙脚手架,凡室外自然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3.6m以下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超过3.6m以上时,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8、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m以上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墙面装饰工程不再计算脚手架。
9、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筒、筒仓,不另计算脚手架。
10、砌筑储仓,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11、储水(油)池,大型设备基础,凡距地坪高度超过1.2m以上的,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12、整体满堂钢筋混凝土基础,凡其宽度超过3m时,按其底板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