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主体验收标准
(1)脚手架主体验收根据施工需要计算。例如,安装普通脚手架的立杆间距必须小于2m;主轨间距必须小于1.8m;小横杆间距必须小于2m。建筑物携带的脚手架必须按计算要求验收。
一般脚手架荷载不得超过每平方米300公斤,特殊脚手架必须单独计算。同一跨度内不能有两个以上的工作面。
(2)立杆的垂直偏差应根据架体高度进行检查验收,同时控制* *差:架体低于20m时,立杆偏差不得大于5cm。框架高度在20m-50m之间,立杆偏差不大于7.5cm.当框架高度大于50m时,立杆偏差不大于10cm。
(3)当脚手架立杆延长时,除顶层顶部外,可采用搭接接头。脚手架架体的接头必须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根立杆的接头不应同步设置或在同一跨度内设置;不同步或不同水平方向上相邻两个接头的交错距离不应小于500mm;
每个节点中心到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超过纵向距离的1/3;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三个旋转扣件等间距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端部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双立杆脚手架中,辅助立杆的高度不得小于3级,钢管长度不得小于6m。
(4)脚手架主栏杆不得超过2m,必须连续设置。一排主轨的水平偏差值不得大于脚手架长度的1/250,且不得大于5厘米。主轨不应设置在同一跨度内,脚手架的侧轨应伸出架体10-10-15cm。
(5)脚手架小横杆应设置在立杆与主轨的交叉处,必须用直角扣件与立杆连接。在操作层时,应在两个节点之间增加一根小横杆,以承受和传递脚手板上的荷载。小横杆必须用直角扣件固定,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6)架体架设过程中必须合理使用紧固件,不得替代或误用。车架主体必须使用光滑的螺纹或有裂纹的紧固件。